2024-09-14 09:11:31 | 35教育网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和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35教育网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录取规则
第八条录取原则:(一)普通专业录取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2、按照考生报考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报考我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录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3、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本人专业志愿及学校招生计划,按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4、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5、总分相同情况下,对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突出、文体等方面有特长、相关考试科目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优先录取。6、认可各省(市、区)教育厅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二)音体美专业录取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2、由我校组织音乐、美术类专业单独考试的山东、河北、江西、江苏、安徽、山西、福建等七省的考生,在符合各省招生部门录取要求的前提下,凡获得我校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各专业前50%的招生计划按专业分排序录取,剩余50%招生计划按文化分加专业分的总分从高到低录取。3、其它各省(市、区)的音体美考生在符合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录取要求的前提下,按术科统考成绩与文化考试成绩总和以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优异者优先录取。
湖南科技学院收费标准湖南科技学院收费标准第二十三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书籍费等费用,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湖南科技学院录取规则湖南科技学院录取规则第十四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是在湖南省教育厅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在各盛市、自治区负责高校招生录取行政部门和工作机构的统一组织下进行,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
湖南文理学院收费标准湖南文理学院收费标准第二十七条各专业学费标准按物价部门审定标准执行。各项收费标准见《招生简章》或《入学须知》。湖南文理学院录取规则湖南文理学院录取规则第十四条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龋第十五条外语语种:除英语和日语专业外,其它专业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第十六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湖南科技大学收费标准湖南科技大学收费标准第三十一条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当年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将在学校招生网和新生入学须知上公布。第三十二条u3000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录取规
湖北科技学院收费标准湖北科技学院收费标准收费标准第二十三条新生收费标准按照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和省物价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不另外增加收费。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当年物价部门核定的为准,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湖北科技学院2013年新生入学须知》中有详细说明。湖北科技学院录取规则湖北科技学院录取规则录取规则第十二条学校调阅档案比例一般为招生计划的120%以内,艺术、体育类专业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收费标准湖南科技职业学院收费标准专业类别学费(元/年)数控技术4200模具设计与制造4200应用电子技术4200机电一体化技术4200电气自动化技术4200计算机网络技术4200计算机多媒体技术4200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4200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4200建筑工程技术4200商务英语3800火工工艺技术3800武器制造技术3800湖南科技职业学院录取规则湖南科技职业学院
湖北文理学院收费标准湖北文理学院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时须按湖北省物价局核定我校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等相关费用湖北文理学院录取规则湖北文理学院录取规则录取规则第九条学校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管理体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择优录取。第十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各专业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
湖南工学院收费标准湖南工学院收费标准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招生计划表或我院下发的2011年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预科班专业收费第一年参考吉首大学预科班收费标准,第二年转入我院开始专业学习,收费标准同本专业。湖南工学院录取规则湖南工学院录取规则1我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
湖南大学收费标准湖南大学收费标准收费项目湖南大学录取规则湖南大学录取规则美术类招生考试录取办法:考生在取得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联考合格证和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证(未组织联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以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为准),且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报考我校。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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